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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沸点芳烃增塑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鹏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沸点芳烃增塑剂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公示,以便广大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鹏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沸点芳烃增塑剂技改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拆除厂区部分建筑及设备,调整总图布局,新建部分建构筑物,更新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技改。在现有基础上优化产品方案,淘汰现有项目的萘、甲基萘、均四甲苯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仅进行C10芳烃分离,生产增塑剂270000t/a及高沸点芳烃溶剂30000t/a。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包括环保措施、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等)得出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的现状进行调查,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分析本工程的规划相容性和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附近、受本项目影响或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通过来访、传真、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鹏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东路119号
联系人:崔总
联系电话:19962812282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00
邮箱:514478835@qq.com
鹏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西
销售部:谈俊 138 1297 9999;胡涛 133 7516 0921;
出 口:Mayon 13375160921;mayon@pengchen.com
连云港:唐政 137 7337 7761 ;陈亮 159 9614 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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